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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如果不是武钢前保卫科员工徐武飞越疯人院的故事,我几乎已经忘掉了八年前在英国一家精神病院参观的那个下午。(相关专题:中国精神病收治乱象

  那是靠近英国中部城市诺丁汉市的一家精神病院,所有病人均曾犯过重刑(其中不乏杀人案例),但经医疗机构鉴定为精神病人而免于起诉,安置于此。作为访问者,我们需要穿过两道铁门才能进入其中。但是除极少数被认为正处在强制治疗阶段的病人,其他人均可在公共场所出没,与普通病房无异。为了更好地促进社会化康复,院方给病人安排了适当的手工活动,比如制作儿童玩具。更令人意外的是,这里居然还有桌上足球。

  参观过程中,有一位年轻患者搭讪说,他正在向地处斯特拉斯堡的欧洲人权法院起诉院方,因为他认为自己已经痊愈,但院方认为仍需观察。他等不及,想通过法律程序自救。此人显然精通法律,他通过写信、电话以及探视时间与姐姐沟通,随时保持与外界的联络。

  参观结束之后,一位中年医生将我们延至办公室,自问自答地讲起了他的困惑,主要是关于如何平衡患者的权利、安全性和医疗伦理的问题,比如怎样保障患者的宗教信仰,再比如怎样满足患者的恋爱婚姻权利。我们愈听愈奇,如闻天书。这位医生是一个真正的Doctor(医学博士),同时还拥有法学硕士学位,但显然他此刻对于法学和伦理学的兴趣要高于医学。

  这太过分了!精神病院不应该是一只巨大的铁笼子吗?不应该是电击、药物、镣铐交织的炼狱吗?患者居然也可以享受通讯、婚恋甚至上诉的自由?!看着医生憨态可掬、上下思索的样子,我抑制不住地想,他该不是个偷穿了医生衣服的病人吧?

  何止是这个医生,我当时暗地诅咒,整个欧洲的法学和伦理学研究都已走火入魔,充斥讲坛的全是同性恋、变性人、精神病患者、少数族裔和奇异教派的课题,维护的都是那些透着怪癖、不可理喻的人的权利,难道他们不懂发展才是硬道理吗?

  然而,时隔八年之后,在编发湖北徐武疑似精神病案例的专题时,我才被这个浅显的道理当头棒喝:原来,只要存在着法律无法覆盖的盲区,公权力就会自动地将其视为避风港,而每个人都有可能被打入另册、不见天日。只有尽可能地像保护正常人一样保护弱势人群的权利,普通人的权利才能够真正落到实处,而公权力才不会保有不受监督的“自留地”。

  事实上,仅就目前的公开报道,人们并不能得出徐武一定是所谓“被精神病”的结论。但问题的关键在于,即使徐武是精神病患者,他的合法权益依然应受到充分保障,从收治、探视、出院的合法权利,到通讯、表达的自由,都不应因贴上“精神病患者”的标签而被一笔抹杀。唯有如此,“精神病患者”才不会是一个让人疑窦丛生的概念,而“被精神病”这条邪恶的小径也才不会人满为患。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本文原发表于财新网“火线评论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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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继伟

张继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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